司法拍卖划拨土地后,土地出让金应由谁承担

2024-03-26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很多当事人申请评估拍卖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的土地或房产,作为意向竞买人最大的担忧就是:如果我拍得划拨土地,土地出让金的承担主体是谁呢?针对这一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依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将划拨土地作为已经办理了出让手续的土地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竞买所得的,应是已经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的土地,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人民法院应当从所得款中扣除土地出让金;人民法院将划拨土地作为尚未办理出让手续的划拨土地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竞买所得的,应是尚未办理出让手续的划拨土地,其所支付的价款中亦不包含土地出让金,人民法院不得从所得款中优先扣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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