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行为,增强资产处置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防范道德风险,促进资产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处置不良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损失,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财政部门对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统一规范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行为,明确进场交易相关流程,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规范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行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已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以试点方式进一步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经与财政部协商一致,现就试点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文件,以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当前共有 条